医保基金监管、社会保险、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数据安全、个人信息保护、行政监督等政策法规与配套文件。
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,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,保障参保人员权益。
规范处方管理,提高处方质量,促进合理用药,保障医疗安全。
规范社会保险经办,优化社会保险服务,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。
细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,明确具体监督检查与处罚细则。
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,保障基金安全,促进基金有效使用。
规范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,解决行政争议,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。
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,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。
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,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规范招标投标活动,保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规范数据处理活动,保障数据安全,促进数据开发利用,保护个人、组织合法权益。
保护个人信息权益,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,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。
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,保护市场公平竞争,鼓励创新,提高经济运行效率。
细化政府采购法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。
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,保障网络数据安全,促进网络数据开发利用。
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,促进转变政府职能,改善公共服务供给。
细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。
加强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,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。
规范社会保险关系,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。
国家医保局、民政部、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,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规范筹资、待遇、评估、服务与基金监管。